医用气体管道设计技术规定

1.为规范我公司医用气体工程的设计,保证建设质量,实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运行与管理维护方便的目标,制订本设计技术规定。

2.本设计技术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承担的医疗机构集中供气和真空系统工程的管道设计。不适用于医用气体生产装置的工程设计。

3.本设计技术规定是公司为医疗机构中医用气体管道的设计通则。各工程项目的医用气体管道设计应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4.医用气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遵循主要的标准规范: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 第549号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工业管道》 TSG D0001-2009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 TSG R1001-2008

 《医用中心供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YY/T 0187-94

 《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 GB 50751-2012

 《氧气站设计规范》 GB 50030-1991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GB 50029-2003

 《压力容器》 GB 150-2011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 GB 50316-2008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 GB/T 20801-2006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 50235-2010

 《医用电气设备 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GB 9706.1-200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06